因缘所生法(十二因缘的内容)

编辑:admin 发布时间:2024-04-22 浏览:160次

因 缘 所 生 法

◎ 梁启超

  一般人多以佛教为谈玄家,在后此各派佛学诚有此倾向,原始佛教却不然。释迦是一位最注重实践的人。当时哲学界最时髦的问题如“世界有始无始”,“有边无边”,“身体与生命是一是二”,“如未死或不死”……等等,有人拿这些问题问佛或佛弟子,大抵皆答以“无记”(无记是佛教术语,中性的意思,或不下断定的意思)。为什么无记呢?佛以为不必研究,研究徒耽搁实践工夫,于人生无益。《中阿含》卷六十有《箭喻经》一篇,说得最痛快。当时有位鬘童子拿这些问题问佛,佛答道:“譬如有人身中毒箭,命在呼吸,做医生的当然该火急把箭拔出敷上药来救他。倘使那医生说:‘且慢拔箭!我先要研究病人姓甚名谁,身材面色长短粗细黑白,刹帝利种抑吠舍种、首陀种。且慢拔箭!我要先研究这弓是桑做的抑或柘做的、槻做的、角做的,弓弦是牛筋还是鹿筋还是丝。且慢拔箭!我要先研究箭羽是什么毛,箭镞是什么金属。且慢拔箭!我要先研究造箭的人姓甚名谁,那箭来自何处。’如此,不等到你研究清楚,那病人早已死了。”这段譬喻,真算得千古妙文快文。因此可见,释迦说法并不是谈空说有闹着玩儿。他是一位最忠实的临床医生,专讲究对症下药。凡一切玄妙理论,“非梵行本,不趣智,不趣觉,不趣涅槃者,一向不说”(《箭喻经》原文)。就这一点论,和孔子说的“未能事人焉能事鬼,未知生焉知死”,正同一态度。

  理论与实际之调合,然则释迦绝对的排斥理论吗?不不!当时正是《奥义书》研究极盛的时候,诸家学说,都以哲学的思辨为后盾。释迦若仅如基督之宣传直觉的福音,或仅如孔子之提示极简要的实践伦理,绝不足以光大其学。况释迦之为教,与一般所谓宗教不同。一般宗教,大率建设于迷信的基础之上。佛教不然。要“解信”,“要悟信”(因解得信,因悟得信)。释迦唯一目的在替众生治病。但绝不是靠神符圣水来治,绝不是靠汤头歌诀来治。他是以实际的医学为基础,生理解剖,病理等等。一切都经过科学的严密考察、分析、批评,然后确定治病方针。不唯如此。他要把这种学识传给病人,令他们会病前预防,病中对治,病后疗养,把自己本身的力量培养发展用来铲除自己病根。就这一点论,释迦很有点像康德,一面提倡实践哲学,一面提倡批判哲学。所以也可以名佛教为“哲学的宗教”。

  假使我们认佛教是一派哲学,那么这派哲学所研究的对象是什么呢?佛未尝不说宇宙,但以为不能离人生而考察宇宙。换句话说,佛教的宇宙论,完全以人生问题为中心。所以佛的徽号亦名“世间解”Lohavidu。再详细点说,佛教并不是先假定一种由梵天或上帝所命令的、形而上的原理拿来作推论基本。他是承认宇宙间一切事实,从事实里面用分析综合工夫观察其本来之相——即人生成立活动的真相。然后根据这真相,以求得人生目的之所归向。所以佛教哲学的出发点,非玄学的而科学的,非演绎的而归纳的。他所研究的问题,与其说是注重本体,毋宁说是注重现象;与其说是注重存在,毋宁说是注重生灭过程。他所以和婆罗门旧教及一切外道不同者在此。

  佛经最喜欢用“如实”两个字,又说“如实知见”,“诸法实相”等等。“如实”者,即“恰如其实际”之谓。对于一切现象,用极忠实的客观考察法以求得其真相,不容以自己所愿望所憎嫌者而加减于其间。为什么呢?佛以为用“情执”来支配认识,便是致“迷”之根本。佛尝述自己之经历,说他未成道以前,在深林中修行,对于夜里的黑暗而生恐怖,他用当时外道通行“视夜如昼,视昼如夜”的方法来对付他,虽然能暂时将恐怖摆脱,但他以为这种诬蔑事实的方法断断不可用,必须在“昼即昼,夜即夜”的真实观念之下,而能摆脱黑暗的恐怖,才算是真无恐怖(见巴利文《中阿合经》卷四。汉译本漏却此条。今据木村泰贤《原始佛教思想论》所译引)。所以宗教上的兴奋剂或麻醉剂,虚构没对证的话令信徒因自欺而得安慰,佛所最不取也。佛教彻头彻尾在令人得“正解”,得“般若”(译言智慧)以超度自己。正解般若最要的条件便是“如实”。凡非“如实知见”,则佛家谓之邪知、邪见。质而言之,佛教是建设在极严密、极忠实的认识论之上,用巧妙的分析法解剖宇宙及人生成立之要素及其活动方式,更进而评判其价值,因以求得最大之自由解放,而达人生最高之目的者也。

  从认识论出发的因缘观,宇宙何以能成立?人生何以能存在?佛的答案极简单——只有一个字——“因缘”。因缘这个字怎么解呢?佛典中的解释,不下几百万言,今不必繁征博引。试用现代通行的话解之,大约“关系”这个字和原意相去不远。佛自己解释“因缘”最爱用的几句话是:“有此则有彼,此生则彼生;无此则无彼,此灭则彼灭。”(这几句话《四阿含》里头不下百数十见,今不必注出处)这几句话又怎么解呢?他是表示宇宙一切现象都没有绝对的存在,都是以相对的依存关系而存在。依存关系有两种:一同时的,二异时的。异时的依存关系,即所谓“此生则彼生,此灭则彼灭”。此为因而彼为果。同时的依存关系,即所谓“有此则有彼,无此则无彼”。此为主而彼为从。但是,从某一观点看,固可以说此因彼果、此主彼从;换一个观点看,则果又为他现象之因,因又为他现象之果。主从关系亦然。所以不唯没有绝对的存在,而且没有绝对的因果主从,一切都是相对的。由此言之,所谓宇宙者,从时间的来看,有无数之异时因果关系;从空间的来看,有无数之同时主从关系。像一张大网,重重牵引,继续不断,互相依赖而存在。佛教所谓“因缘所生法”,就是如此。

因缘所生法(十二因缘的内容)
摘自《佛学研究十八篇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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